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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该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份在本所发生终止上市的公告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退市公司的投资者要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应当在主办券商处开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并进行股份的转托管,因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证券公司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提供的一项服务,是独立于证券交易所之外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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