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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它的特征有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东责任具有有限性、公司经营状况的公开性等。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有哪些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3.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以上的股东代表和员工代表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

  2.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具有有限性;对公司债务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4.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这一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各种公司的最主要特征。

  5.公司经营状况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

  6.公司信用基础的资合性;信用基础在于其公司资本和资产,这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

  三、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是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或资金而建立的企业,而上市公司指的是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公司债券的方法分发股份,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 ,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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