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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指企业依法自主设置的专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特征

  (1)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由企业依法自主设置的内部机构。这一点把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与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区别开来。

  (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内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这一点把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区别开来。

  (3)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地位

  (1)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对独立性。

  (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重要地位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中得到体现。

  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

  (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原则

(1)依法设置原则。

  (2)企业根据需要自主设置原则。

  (3)从严约束国有企业原则。

  (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模式

  (1)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

  (2)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根据经营管理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企业法律顾问。

  (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构成

1.内部结构

  目前,还没有关于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内部结构的规定。

2.人员组成

  (1)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负责人,首先应当是一名合格的企业法律顾问。

  (2)企业法律顾问。既然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就应当配备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配备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

  (3)企业法律顾问助理。企业法律顾问助理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助手,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中的职责是,辅助企业法律顾问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

  (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分类

(1)管理职能。

  (2)承办法律业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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